湛江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湛江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建造自住住房。

  2.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首次发出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

  3.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买建筑材料实际发生的支出。

  办理时限:承诺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内。

  扩展资料:

  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办理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积金窗口205-210号窗

  办公电话:0759-3197189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912路、805路到体育北路行政中心站下车或2、20、22路到海滨大道会展中心站下车,西行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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