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税年度汇算如何填写
年度汇算自行申报有两种方式: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
一、简易申报
【适用情形】
如果在上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办理申报并申请退税。
【操作步骤】
(一)确认申报表信息
1、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如果您满足简易申报条件,系统自动进入简易申报流程, 首先弹框显示“简易申报须知”;
2、等待几秒,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后进入简易申报页面;
申报页面项目说明:
(1)汇缴地:选择或确认 “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系统将自动带出主管税务机关;
(2)已缴税额:是上年度预扣预缴申报和自行申报时,已缴纳的税额合计,由系统带出,不可修改。
您也可以 “查看收入明细数据”,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申诉或删除后,此收入的已缴税额将不计入已缴税额合计中。
3、 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完成简易申报。
需要提醒的是,汇算期为期4个月,请务必确认好本人的申报数据后再提交申报,避免影响您及时准确获得退税,也避免影响您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 标准申报
【适用情形】
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税法规定进行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注意】
1、适用“简易申报”模式的个人可以切换成“标准申报”模式,反之不可以。
2、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需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操作步骤】
(一)确认基本信息
1、APP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页面。
2、选择填报方式,建议选择“使用申报数据进行填报”,也可以是“自行填写”;此页面您可以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展示“收入纳税数据”和“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记录”。
如果对收入信息有异议,进入详情支持对收入明细进行“申诉、删除”。
3、弹出“标准申报须知”,勾选“我已知晓并同意”,点击“进入申报”。
4、申报环节——基本信息
选择或确认 “任职受雇单位”, 无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系统将自动带出主管税务机关;点击“下一步”。
(二)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收入和税前扣除。
若您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可直接提交申报进行缴款或退税。
【注意】:
1、当前页面如果有待确认或者问题项(一般红色显示),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2、点击红色箭头所示的标识,可进入查看收入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