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硕士研究生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

  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的下列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

  1.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硕士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境外高校毕业生。境外高校博士以及35周岁(含)以下、毕业两年内的境外高校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ps: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以申请。

  在长沙工作包括四种情形,分别是:

  1、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2、申请人在长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除外);

  3、申请人与长沙市范围外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地在长沙市,并按规定在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4、编制内新引进的博士须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原文链接>>>长沙市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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