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未经审批市外转院(诊)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流程
1.未办手续在异地患急病的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至武进区各镇卫生院、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院、常州第四人民医院、常州第七人民医院的零报专管员处审核,符合急诊规定的按规定报销。
报销须提供的资料: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或门诊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或住院诊断证明)。申办人应出示本人证件(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银联借记卡),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2.未办手续直接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住院和门诊大病):
也可至武进区各镇卫生院、武进人民医院、武进中医院、常州第四人民医院、常州第七人民医院的零报专管员处报销。医保基金按规定的市内就医支付标准的50%给予补助。报销须提供的资料: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或门诊诊断证明)、出院记录(或住院诊断证明)。申办人应出示本人证件(江苏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银联借记卡),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
延伸办结时间: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即时受理10个工作日办结;;大额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一次申请报销发票总金额40000元以上或就医有疑问等需进一步核查的费用)报销等特殊情况20个工作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