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未经审批市外转院(诊)医疗费用报销办理材料
申报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2.本人江苏省社会保障卡;
3.本人银联借记卡;
4.医疗费用发票;
5.详细清晰的医疗费用分类汇总清单;
6.出院记录;
7.《市外就医医疗费补助申请单》。
若为交通事故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中止执行裁定书或终结执行裁定书。
◆ 注意事项
1.医疗费用原则上可跨一个自然年度报销,如2017年1月-12月的医疗费发票可以在2018年12月31日前报销;
2.大额医疗费用报销,有一定的审核期,经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通知申办人前来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3.首次办理银行卡信息维护需携带银行卡,后期不作变更的,可不用带银行卡,系统默认之前最后一次的银行卡信息。银行卡支付在审核结算后第5个工作日到账;
4.《市外就医医疗费补助申请单》在申办人申请办理报销时由市社保中心提供,申办人无需先行准备;
5.申报资料有需要留存的,本人可留复印件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