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就业技能项目制培训补贴怎么办

  补贴对象:

  对承担项目制培训的培训机构或企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与培训机构或企业签订的协议检查验收培训成效后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申报条件:

  企业录用“五类人员”前,可向企业所在县、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设立项目制培训项目,依托培训机构或由企业对“五类人员”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补贴。“五类人员”是指:(1)贫困家庭劳动者(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特困人员。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2)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时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3)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4)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

  (1)南宁市职业培训办班备案(申请)信息表(包括培训计划和大纲、培训内容和教材、授课教师信息);(2)南宁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3)南宁市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4)南宁市申领项目制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5)居民身份证(不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不用提供);(6)人员身份类别材料;(7)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系统导出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名册);(8)协议约定的培训成效材料。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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