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驾驶人审验教育对象

  海口驾驶人审验教育对象

  审验教育适用于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且尚未达到12分的,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以及校车驾驶人。

  审验教育学习方式

  需审验驾驶人可以选择现场教育或者网络教育两种方式。而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分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但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则必须参加现场审验教育学习。

  已在互联网服务平台注册的驾驶人可以申请现场教育或者网络教育任一种方式,未注册的驾驶人无法参加网络学习。对于2020年4月9日前已参加满分学习教育但学时未学满7日,剩余时间按规定要求可以参加网络学习的,可以申请网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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