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才公寓房什么时候出台?

  石家庄高新区人才公寓申请分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安居保障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82号)和《石家庄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石住建办〔2019〕54号)通知要求,现开展高新区人才公寓分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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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藁城区人才公寓申报条件

  人才公寓分配对象为我区持有石家庄市人才绿卡A卡、B卡、藁城区人才绿卡条件的人才,获得市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完成人,并且本人及自然家庭成员在我区城区无自有住房、未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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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2018年12月27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发布。(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通过培育市场供应主体、建立健全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拓宽租赁住房筹集渠道、培育规范化租赁企业、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加强宏观调控等举措,着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到2020年年底,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为各类城市居民创造有利的居住条件,提供多样化居住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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