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公积金提取怎么办

  提取条件:

  缴存人及配偶享受南宁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在南宁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注意事项:

  1.委托代办:提供提取人本人书面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人签名按手 印)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绑定个人银行卡:未绑定个人银行卡的,可登陆南宁中心网站个人厅、微信网厅进行绑定。办理业务前请确保所提供的银行卡状态正常。

  3.管理中心将通过与民政部门信息共享方式进行提取受理审批,如填写虚假信息者,将纳入个人信用系统,并依法追缴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批流程:

  办理地点:

  营业部:

  青秀营业部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8号中天世纪花园A区一层19-1号和A区二层3、4号

  兴宁营业部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23号

  江南营业部

  地址:南宁市淡村路5号大院内

  西乡塘营业部

  地址: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园分中心四楼

  邕宁营业部

  地址:邕宁区红星路35-1号一楼铺面

  良庆营业部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5楼

  管理部:

  武鸣管理部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标营新区欢歌路12号金域华府售楼部旁

  横县管理部

  地址:横县横州镇茉莉花大道龙池新城龙翔苑(新工商局正对面)(530300)

  宾阳管理部

  地址:宾阳县广场新区商业城西排11、12号(530400)

  隆安管理部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泰安街102号(530700)

  马山管理部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富群路中段(马山县水产畜牧局对面)(530600)

  上林管理部

  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管理、核算、计息、对账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管理和回收等工作;

  地址:上林县进城大道(工商局集资楼房/武装部新址附近)(5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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