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产假规定

  重庆市女职工生育产假是多少天?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产假三十日,即:我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产假为128天。(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mMAklnDTu2Zs6ncq45quQ

  同时,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前述128天生育产假基础上,对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另外,根据《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温馨提示:关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就可以查看生育保险报销指南。(指南说的方面很全,看完一般就能明白生育保险各方面的问题。)还可以查询各区县生育保险的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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