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校职业学生录取落户办理材料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落户材料: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在省内迁移的为居民户口簿内页);

  3、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录取花名册);

  4、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注意:根据2022年4月28日长沙人才新政45条规定,经认定45周岁(含)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博士、硕士不限年龄)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可凭毕业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直接落户。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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