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提交材料:
1、《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
2、单位名称、地址变更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一份;
3、法人或负责人变更的,提供新的法人或负责人证书副本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经办人变更的,提供新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条件及要求:
缴存单位和职工登记的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素关注南宁本地宝微信号,回复“公积金”,即可获取南宁公积金提取贷款预约,查询排队实况,个人账户或是单位账户查询个人公积金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转移等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