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加入民兵要什么条件
根据中国军网(http://www.81.cn/)《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加入民兵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素质良好;
2、政治可靠(拥护党);
3、年龄18-35岁。
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答通民兵。民兵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 义务兵和志愿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回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我国实行普遍民兵制。兵役法规定,我国“凡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除应征服现役的以外,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根据需要,吸收女性公民参加基干民兵。”根据普遍民兵制的要求,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只要符合民兵条件,都有义务依照这一规定参加民兵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