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公积金死亡提取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一)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三)申请人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原件;

  (四)申请人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的经公证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办理流程:

  满足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条件的,申请人可持死亡职工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原件,申请人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权益代理人的经公证的证明等材料前往襄阳市中心业务大厅(樊城区汉江北路与中原路交汇处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收到提取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网上办理

  办理入口:http://gjj.xiangyang.gov.cn/

  第一步:在官网首页找到“办事服务”,即可根据需求查询“个人公积金网上业务”。

  第二步:打开登录页面,填写登录信息,如未注册,请点击右下角的“注册”即可进行用户注册,按照步骤操作即可。

  第三步:点击我要提取

  第四步:选择提取的业务申请办理

  手机办理

  第一步:下载手机公积金APP,通过注册登录进行查询办事。

  第二步:微信、支付宝或手机浏览器扫描进行下载,注册完成后,登录

  第三步:有两种登录方式可供选择:支付宝登录或刷脸登录。

  第四步:进入提取业务页面,即可进行业务办理。

  办理地址:


  常见问答:

  问:公积金还款未及时还贷有什么补救办法和后果?

  每月20日为偿还贷款扣款日(职工应在每月19日下午银行柜台业务了结前存入当月还款金额)。如遇节假日则顺延,特殊情况20日当天未划扣,20日之后会进行扣划。每月划扣次数为两次,追加扣划时间在25日左右,特殊情况顺延。如因职工个人情况,未及时还贷,造成逾期,与次月还贷金额一起划扣,并处以一定金额滞纳金(金额根据拖欠的金额电脑自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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