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一、申报条件

  (一)规定标准条件

  1、D类人才: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包括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在中国100强、行业10强企业中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2、E类人才: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类实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包括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

  3、按照上述分类标准不能认定的人才,由市人社局与认定部门召开会议联合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二)申请认定为D、E的人才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2、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二、申请材料

  人才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二)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提供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 最高学历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四) 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五) 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六) 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

  符合以下认定条件之一,申请认定为D类人才的,还需根据提供如下材料:

  (一)D类人才中按全球200强名校的留学归国硕士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世界200强国外院校颁发的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取得港、澳、台地区院校(世界200强内)颁发的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海外留学人员还必须提供不少于3家世界权威学术排名机构官方网站的大学排名毕业院校所处位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要求必须全部处于前200名。

  (二)D类中按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行业10强的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认定的,提交原单位系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行业10强的凭证及担任高级职务的聘书、工作合同等任职凭证,原单位官方网站及含本人信息网页的打印件,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三)D类中按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申请认定的,必须提供所获荣誉的官方认定证明材料。

  (四)D类中按照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待遇的人员申请认定的,必须提交单位开具制式的薪资证明原件,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

  (五)D类中按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吸引就业20人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申请认定的,必须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

  (六)申请认定为E类的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办理流程

  (一)个人申请。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二)单位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工作专人在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通过分类认定系统向相关受理部门进行申报,下载打印《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推荐意见后,加盖公章,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报送到受理部门。

  (三)受理认定。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四)资格审查。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五)办理认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受理单位应予以办理认证,通过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系统予以认定类别,出具《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归申请人持有,作为分类认定结果;一份与《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归档保存;

  (六)公示。受理部门在每月28日前将认证人选名单通过分类认证系统在线提交至市人社局。经人社局汇总形成全市DE类人才认定人员名单。名单将在次月7日前官网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七)入库。建设我市专业人才库,经认定的人选入库管理,各相关部门共享人才库资源,也可向社会提供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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