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证补办材料

  补办材料:

  1.身份证(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

  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

  现役军人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

  退伍军人处于待安置期间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安置部门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证明材料等。

  3.证件照(2寸同版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2张)。

  4.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档案馆出具)。

  拓展阅读:

  南京离婚登记网上预约指南

  微信搜索公众号“南京本地宝”,关注南京本地宝微信号;对话框输入输入【离婚】即可在线预约离婚登记,再也不怕白跑一趟了,还可以一键获取离婚冷静期及南京各区民政局地点、咨询电话等信息,查看离婚登记办理材料等有价值的信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