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图书馆读者卡可以借给别人使用吗
泰安市图书馆读者卡可以借给别人使用吗?
不能,凭读者卡借书,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每个读者卡可借图书3册,借期30天,读者所借图书当天不得办理还书手续,如未能在借期内阅完,可到馆办理续借手续或电话续借1次,期限30天,每种图书只能续借一次,过期图书不可续借。
泰安市图书馆始建于1956年10月, 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望岳东路9号泰安市文化艺术中心内。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设计馆藏量100万册,读者阅览座席2000个。截至目前,泰安市图书馆馆内藏书70余万册,电子图书30万册,其中古籍2000余册,期刊报纸合订本2万册,地方文献6000册。现订阅报纸230种,期刊1700种。每年举办各类公益性讲座、读者活动,是一个集文化、教育、科研、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公共图书馆。馆内内设研究辅导部、地方文献部、历史文献部、采编部、读者活动部、办证处、外借部、期刊阅览室、少儿图书馆、计算机网络中心、自修学习室等。图书馆本着读者至上、藏书为用的原则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