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在什么部门办理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持贷款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以下简称管理部)或委托银行网点个人贷款受理窗口进行申请。

  办理地点:

  和平管理部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新区管理部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新区管理部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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