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烟台对酒驾行为如何记分?

  答: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139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

  依据来源:https://sd.122.gov.cn/views/helpMain.html?type=/help/help-netksfjn

  扩展阅读:

  酒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

  答:酒驾分饮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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