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办适用主体

  一、重庆不动产证书遗失补办适用主体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的,可申请办理遗失补证。

  二、申请指南

  适用: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遗失的,可申请办理遗失补证。

  申请主体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

  3)遗失声明(原件)。

  承诺时限:自受理次日起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权利人: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渝价〔2016〕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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