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降温费申请指南

  西安降温费申请指南

  陕人社发【2015】55号关于调整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原文链接)

  一、执行范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岗工作人员。

  二、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元。

  三、发放时间: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陕北地区执行时间为6月15日至8月15日。

  四、经费开支渠道: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防暑降温费按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中列支;企业的防暑降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五、执行时间:调整后的防暑降温费标准从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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