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居民医保生育方面有什么待遇
参加重庆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在生育方面享受什么待遇?
答: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生育方面可以享受:
(1)门诊产前检查报销100元;以医院上传的其怀孕首次检查时间为起始时间,8个月为一个周期,期间发生的检查费用超过限额的按限额补助,不足的按实际发生额补助,其费用不受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限制。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住院顺产分娩定额报销400元。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具备剖宫产指征的孕产妇,在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4〕167号)规定实行单病种定额结算;在未执行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按普通住院结算,低于400元的按400元补足。
政策来源:https://ylbzj.cq.gov.cn/zwgk_535/zcwd/202004/t20200428_7276816.html
温馨提示:
关注【重庆本地宝】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就可以查看生育保险报销指南。(指南说的方面很全,看完一般就能明白生育保险各方面的问题。)还可以查询各区县生育保险的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