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合肥落户政策

  方式1:买房落户

  1、国有土地上房产证规划用途明确为“商品住在房”或“住宅”都可以办理户口。

  2、凡在我市国有土地上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单位集资房、福利房、遗赠房、拍卖所得房等,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合法固定成套住宅房(不包括回迁安置房和商业、门面、办公、公寓式酒店等非住宅用房),准予其本人、配偶、子女、父母落户。

  所需材料:

  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二手房需提交税凭证)

  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移。

  方式2:亲属投靠落户

  结婚后,实际生活于一处,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合肥有房产证,或者是夫妻关系要求投靠的一方实际生活在拟迁入的户内(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

  所需材料:

  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或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办理地点:

  派出所、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方式3:新生儿落户

  新生儿可以随父或随母任意一方落户,合肥新生儿须父母一方户籍在合肥才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生育证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或户证大厅

  方式4:毕业生落户

  落户选择合肥市区内四大区(包河、蜀山、瑶海、庐阳)任意派出所均可,所落户口为该派出所所在的集体户

  落户所需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无所谓全日制非全日制,学历在学信网上能查到即可)

  落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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