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签注流程
一、签注条件
适用于《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二、签注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供);
2、本人的《上海市居住证》;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办理流程
上海居住证签注分为现场签注和自动签注两种。
自动签注是指在疫情期间,在本人居住地址无变更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会在系统为你自动办理续签,无需本人到场办理。签注成功之后,你留意一下办理成功的短信即可。
现场签注需要本人带好相关材料现场办理,具体程序如下:
1、根据工作人员指导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2、工作人员核对申办人的居住证证件信息;
3、信息系统后台比对申请人的就业、住所、就读信息是否发生变化;
4、打印签注信息:
(1)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上海市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上海市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
(2)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
四、收费标准
免费。
【温馨提示】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行动不便的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办。监护人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关系证明材料;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近亲属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