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偿还商业贷款购房本息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烟台偿还商业贷款购房本息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偿还商业贷款购房本息职工首次提取,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折交易明细)。再次提取的提供《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上次提取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本次提取时间段内加盖银行印章的还款卡折交易明细。
再次提取时,上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提取人留存联无法出具的,需重新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住房提供全额购房款发票)和借款合同
借款人配偶提取的,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
提取时限:首次提取可在首次还款之日起申请,偿还贷款期内可每年提取1次,全部还清贷款的可在还清贷款1年内提取最后1次。
提取额度:首次提取不超过购房首付款加申请时已还款额(二手住房不超过购房发票额和贷款额的差额加申请时已还款额),再次提取的每次提取额不超过本次提取时间与上次提取时间段内还款本息合计。
依据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fC6EBRJEkWlLV1Wkguy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