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提取身份证明材料
烟台公积金提取提取身份证明材料
(一)提取申请人提取本人公积金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
(二)中心系统登记的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提供经办人身份证;
(三)作为配偶、父母或子女的提取受托人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身份证及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授权委托书;
(四)上述(二)(三)之外的提取受托人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提供提取申请人和提取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五)提取申请人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和公证的继承协议、或公证的遗嘱、或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判决书)等裁判文书、或经人民法院确认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的继承调解协议书;
(六)提取申请人为监护人的,应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和监护人证明材料。
依据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fC6EBRJEkWlLV1Wkguye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