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应聘和科研实践补贴申请条件
无锡应聘和科研实践补贴申请条件
应邀来无锡市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外地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湖北高校在校大学生。
补贴发放流程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相关高校发出研究生或湖北高校优秀大学生来锡参加招聘和科研实践活动的邀请,各受邀高校组织本校优秀大学生报名参加活动并审核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由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确认补贴金额并统一汇总形成《拟参会人员名单》(附件1)。
(二)在应聘或科研实践活动现场,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签到,活动结束后形成《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附件2)。
(三)在应聘或科研实践活动结束后,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对《拟参会人员名单》和《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进行比对审核,确定补贴发放名单;按大学生学校所在城市,对照《补贴标准表》(附件3)确定补贴金额。审核通过后按规定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在校大学生个人账户。
1.拟参会人员名单 附件1-拟参会人员名单.DOCX
2.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 附件2-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DOCX
3.补贴标准表 附件3-补贴标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