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租房补贴新市民申请材料
在本区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及其家庭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高明区公告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申请之日前2年的社保缴纳材料;
(三)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婚姻状况材料;
(四)申请人本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的收入材料(收入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及其他收入),以及申请之日前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材料(含纳税清单);
(五)申请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住房(房产证)、车辆(购车发票)、营业执照和其他财产状况材料;
(六)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房屋权属人在佛山房屋租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上签订租赁合同的,可免予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材料;租赁房屋无法提供房屋权属证明,但房屋符合居住条件且已在各级政府新市民管理服务部门进行房屋登记备案的,可以提交出房屋登记备案佐证材料作为依据;租赁合同应逐步推广使用《佛山市房屋租赁合同(住宅)》示范文本;
(七)诚信承诺书;
(八)住房保障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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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明区新市民积分指标及分值计算方式一览表
2.佛山市高明区公告租赁住房申请表
3.佛山市高明区公告租赁住房申请表(填写样板)
4.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健康积分承诺表
5.高明区新市民住房保障租赁补贴申请资料清单
6.收入证明材料出具操作指引
7.月赁补贴金额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