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保管,符合集体户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校验原件,我办自行复印留存1份)

  2.本人落户申请;

  (手写原件1份)

  3.户口迁移证;

  (收取原件1份)

  4.毕业证;

  (校验原件,我办自行复印留存1份)

  5.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校验原件,我办自行复印留存1份)

  6.照片(两张1寸平光白底大头照)。

  (收取原件2张)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

  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五)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七)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

  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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