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才集体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人事档案在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保管,符合集体户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校验原件,我办自行复印留存1份)
2.本人落户申请;
(手写原件1份)
3.户口迁移证;
(收取原件1份)
4.毕业证;
(校验原件,我办自行复印留存1份)
5.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校验原件,我办自行复印留存1份)
6.照片(两张1寸平光白底大头照)。
(收取原件2张)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金湖管理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主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主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星光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星光管理部
地址: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民族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民族管理部
地址: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
(五)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科园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园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六)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仙葫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仙葫管理部
地址: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七)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民中心管理部
地址: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