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行驶证补办条件

  厦门行驶证补办条件:

  (一) 机动车行驶证、号牌遗失或损毁的;

  (二)未灭失、丢失或损毁的号牌、行驶证需收回。

  办理材料: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现场领取即可);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复印件;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办理地址:

  车管所:后溪岩兴路111号车驾管办证大厅一层综合窗口1-12号(集团业务在16-22号窗口);

  枋湖服务站:枋湖路382号综合窗口1-4号;

  集美:杏林湾路1669号车驾管办证大厅3号窗口(大宗业务在4-5号窗口);

  同安:洪塘路106号车驾管办证大厅综合窗口3~10号;

  翔安:新莲路269号车驾管办证大厅综合窗口1-5号;

  海沧:兴港路1899号车驾管综合业务窗口8-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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