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提取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心相关规范性文件。

  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偿还组合贷款本息期间;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下发;

  3、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须预留1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4、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须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

  政策官网:https://sygjjwx.shenyang.gov.cn/miapp/gh_532fd2815bb6.ConsultationTwo.NmZkZWY4OWE2Yzk5NDZjZWFjNGJlNGVkOTBlNjA5MWExODllZDVmYjM4ZTk0Njk2OTQ3ZGY4NGU3MzFlYmVlZDE1OTg0MzEzNjQyNTM.html/gateway?state=wechat&pi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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