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条件:
1. 工伤预防项目由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申报;
2.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桂人社规[2018]17号规定的条件;
3. 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项目,应当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社会、经济组织以及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工伤预防服务;
4.列入计划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本部
地址:东悦巷6号
(二)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兴宁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
地址:民主路16号综合楼2楼
(三)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西乡塘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
地址:科园东五路6号原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
(四)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