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单位房贷款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一)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建议售房单位在办理贷款业务前与房产部门联系确定房屋地址、测绘房屋面积,确认可否办理房屋抵押,并提供购房合同样本给我中心审核相关条款。
(三)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并准备该行的个人还款账号。
(四)手写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清晰易辨。申请材料中如有公证文书,需提供原件3份。
(五)产权共有人未满18周岁且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
(六)借款人婚姻状况不能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核验。
(七)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及产权共有人均须到场面谈面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