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自筹:
(一)申请贷款时在我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其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在南宁市辖区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四)借款人为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作为共有人的配偶,且原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无异议。
(五)经中心审批同意办理后,借款人自筹资金把原银行个人贷款一次性还清,并办理注销房屋抵押手续。
(六)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免自筹:
(一)申请贷款时在我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
(四)借款人必须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该套住房的商贷尚未结清;原商贷银行须为我中心受托合作金融机构,须与商贷抵押人保持一致,不能减少抵押人。
(五)借款人用于申请商转公免自筹的住房只办理有原商贷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仅有此条。
(六)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跨行免自筹
(一)申请贷款时在我中心须正常连续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当前缴存状态为正常且单位至少缴存至贷款申请日之前3个月内。
(二)所购房屋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并同意抵押。
(四)借款人必须为原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该套住房的商贷尚未结清;原商贷银行须为我中心受托合作金融机构,须与商贷抵押人保持一致,不能减少抵押人。
(五)借款人用于申请商转公免自筹的住房只办理有原商贷发放银行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无其他抵押权人,且现不动产登记部门的抵押登记仅有此条。
(六)职工个人及家庭不得以拥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原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拆迁回建住房除外)。借款人家庭(以夫妻为单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指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南宁市所辖城区内拥有的住房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