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失业金领取条件
一、重庆江北失业金领取条件
首先,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是指累计缴费年限,而不是连续缴费年限)。其次,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第三,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还需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以下形式: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也可申领失业金);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能领多少钱?
从2019年1月1日起,失业金标准为全市最低工资最高档标准的80%,即:
1800x80%=1440元/月
2019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参保,且户籍地在深度贫困县的失业保险领金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全市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的90%,即:
1800x90%=1620元/月
重庆市深度贫困县包括: 城口县、巫溪县、酉阳县、彭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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