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学生包括范围
孤残学生包括范围
残学生的认定标准是失去双亲或双亲有严重残疾的学生,根据《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北京市持有残联发放《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可申请高中教育资助。
政策标准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200元,家庭无经济来源的革命烈士子女、孤儿为每生每月300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用于享受政策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支出。
(2)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免交学费,免教科书费,住宿生免住宿费。
申报和审批程序
符合享受国家助学金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北京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由民政、残联等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各学校应于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学生申请的受理工作,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学生家长领取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