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慢病有效期多少年

  依据病种不用而不同。

  恶性肿瘤患者患病10年以上无复发转移,就不再享受慢病补助待遇;

  侵袭性牙周炎患者的门诊补助享受到60岁;

  除以上两种外,检诊上慢性病的不需要再重新进行检诊,以后都会一直享受慢性病待遇,也就是说会一直有效。

  一些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患病多年,可慢病检诊就是通不过。这是因为目前的政策只对高血压、糖尿病伴有重度合并症的患者实行补助,单纯的血压高或者血糖高,没有合并症,不符合检诊认定标准。

  检诊过程中,一些患者关心初检合格后什么时候复检。为了给参加检诊的患者提供方便,目前我市的慢病检诊初检、复检同时进行,不需要患者检诊两次。

  另外,大连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长期居住的,需要回大连在指定的检诊医院参加检诊认定,全年随检。慢病患者住院期间或医保费欠缴期间,门诊购药不报销。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5axogzZBuHoDIoaCQ3-q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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