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区直公积金商品房现房贷款联办材料

  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一)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并准备该行的个人还款账号。

  (三)手写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清晰易辨。申请材料中如有公证文书,需提供原件3份。

  (四)产权共有人未满18周岁且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

  (五)借款人婚姻状况不能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核验。

  (六)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及产权共有人均须到场面谈面签。

  (七)未尽事宜以《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准,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