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区直公积金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材料

  属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提取的 (《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内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医院出具的诊断书。

  (三)医疗结算发票(1年内)。如发票未载明医保和个人自付费用的,另须提供个人医保结算表、城镇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开具的报销单据。

  拓展:

  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的,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不动产权证。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属商品房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保障性住房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和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加装电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加装电梯协议(按梯号或单位为单位,含各业务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等费用分摊协议)。

  (五)付款票据(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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