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低保提取条件

  在金华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并注销公积金账户。

  提取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身份证

  3.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4.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5.代办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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