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共有产权房可以出租吗
西安共有产权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根据《西安市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安共有产权房在未取得完全产权之前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出借共有产权住房,等符合条件取得完全产权的可按照商品上政策上市交易。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足5年的(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计算,以下同),购房人不得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经市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同意,由代持机构按照原购买价格回购,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经代持机构同意,购房人可按届时市场价格转让所持房屋产权份额,代持机构拥有优先购买权,并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与购房人按产权份额分割销售收益,相关交易环节税费按产权份额各自负担。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可按届时市场价格,一次性购买政府持有的房屋产权份额。
西安共有产权房政府产权份额租金按照市场化租金的70%计算,而且动态管理,由代持机构委托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后,适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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