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租房提取计算公式
计算方式:
深圳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当年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1、申请:申请人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现场网上申报及咨询。
2、受理:受理人员对接收到的材料进行预审,在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内提出预审意见,并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回执单》;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涉及特殊程序的,启动特殊程序环节,特殊程序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4、审批:审批人员1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并出具审批意见。
5、办结:决定人根据审批意见即时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查通过结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6、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