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医保报销比例
苏州工业园区医保报销比例
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职会员累计自负600元、退休会员累计自负400元。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三类综合医院大病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职600元;退休500元;二类综合医院大病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职500元;退休400元;乡镇基层医院大病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在职300元;退休200元等。
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的结付段,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核赔基数累计在10万元以内的部分由医疗统筹基金结付,10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结付。大病住院的结付比例具体见下:
第一级 起付点至4万元部分 在职:90% 退休:95%
第二级 4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 在职:95% 退休:95%
第三级 10万元以上部分 在职:95% 退休: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