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一、重庆江北区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缴存职工每人1200元/月(14400元/年)、夫妻双方为2400元/月(28800元/年)。

  二、拓展:提取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二)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政策原文:https://www.cqgjj.cn/ywzn/gjjcqzn/2397.htm

  温馨提示:关注【重庆本地宝】ID:bdbchongqing)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以获取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以及提取新规解读,以及:

  ①公积金查询入口,包括余额查询、缴存查询等入口;②网上办事入口,包括贷款计算器、表格下载等入口;③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补贴办理指南④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包括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⑤公积金联名卡及公司开户办理等事项。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