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重庆涪陵区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及其配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在房屋租赁期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二)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
租赁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提取限额,提取限额为:主城区以外区县缴存职工每人900元/月(10800元/年)、夫妻双方为1800元/月(21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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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重庆租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须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应提供:
1.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2.租金缴纳证明;
3.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二)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应提供: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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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积金查询入口,包括余额查询、缴存查询等入口;②网上办事入口,包括贷款计算器、表格下载等入口;③公积金缴存、提取、住房补贴办理指南;④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包括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⑤公积金联名卡及公司开户办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