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天津买房条件

  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滨海新区购买住房的,是否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答:需要。(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是否需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证明?

  答:不需要,只要两种证明之一即可。(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夫妻双方均为外地户籍,一方可以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且满足我市购房条件的,是否可以夫妻另一方名义购房?

  答:可以。

  能买几套房?

  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来源:http://zfcxjs.tj.gov.cn/xxgk_70/zcjdx/202011/t20201123_4115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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