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设置的
山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设置的?
县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加补充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终生记录的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赡养人员、家庭)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缴费资助、基金运营收益和利息收入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补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哪些条件?
第一种情况: 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已年满65周岁并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不用缴费,直接按月领取补充养老保险政府(出口补)待遇;有补缴费意愿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最长不超过15年,补缴费用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第二种情况:本制度实施之日起,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5周岁;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依据:http://www.changzhi.gov.cn/xxgkml/szfgzbm/srlzyhshbzj/sbxxgk/bmxx_155678/202101/t20210104_22270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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