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

  用人单位在在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完成以下步骤:

  1.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https://sz12333.gov.cn/ggjyfw/),按照系统要求录入考勤和相应补贴、奖励的首次申报信息及时上传材料,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

  3.申请人进入深圳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信息系统打印申请信息表格并盖章确认,前往其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资料(或按约定方式邮寄资料) 。

  (二)受理(当场)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5个工作日)

  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补贴首次及续领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核、复核双岗审核,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人承担复核工作。复核完成后,要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办事窗口或者区(新区)人力资源(社会建设)局网站公示申请单位或者人员名单、补贴项目、拟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7个自然日不计入承诺时限);公示后无异议的,视为复核通过。

  (四)审批(当场)。

  复核通过的给予支付。各区(新区)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真审核。

  (五)办结 (当场)

  审批通过后系统自动完成办结。

  (六)送达

  该业务无送达步骤,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复核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拨入申请人/单位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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