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工资发放清单
其他材料:
(一)《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申请表》;
(二)《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人员花名册》;
(三)享受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享受补贴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属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只需首次申报提供);
(七)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等依据(具体由各地级以上市明确);
(八)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或半年)用人单位为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九)用人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
以上材料在用人单位首次申报时应全部提供,以后正常申报时,除享受人员发生变动外,只需提供第(一)、(二)、(八)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