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根据《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规定,人才住房的配租配售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机关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研发人才,并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统一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

  才住房配租申请条件:

  (一)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二)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才住房配售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

  (二)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

  (三)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四)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

  (五)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其他特殊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的条件实行一事一议。

  相关政策:《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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